關於博士生是否要繳國民年金

這個問題非常有趣但是很少人提。
雖然我也數次在各種地方提問過,卻也沒有人能給明確的答案。
那我就照我自己的理解來解答這個問題,答案是:
只要你沒打算結婚或在台灣登記配偶,又不覺得自己將來會失業,就不用繳。

假設應屆考上博班的博士生都讀到 7 年的年限好了。
那就是 32 歲開始工作或當兵,當兵保軍保,工作保勞保。
這些都不會因為你沒加保國民年金就不准你加入,所以完全不用理它。

至於很多人被政府洗腦說什麼 65 歲以後至少會有 3000 元可領。
不要傻了,姑且不論這個 3000 元到你 65 歲的時候能幹什麼,或是這個 3000 元到你 65 歲的時候是否會根據國內最低工資做調整。
先來看看那個老年年金給付的公式:

A 式:3000 + 17280 * 0.65% * 年資
B 式:17280 * 1.3% * 年資
(17280 是所謂的最低工資,所以會視你 65 歲那年的最低工資再做調整)

雖然國民年金法有說是擇優計給,不過這可是有但書的。
如果你是畢業以後就一路工作到符合領勞保年金的條件為止或更久,那很抱歉你只能選 B 式
17280 * 1.3% * (32 - 25) = 1572 元
但是基本上如果你在國民年金開辦前就已經滿 25 歲很久了,比方說 29 歲的時候剛好政府才開辦國民年金,那就是 17280 * 1.3% * 3 = 673 元。
而現在每個月你要繳 674 元的保費 (雖然有減免條件但可先不管),隨便想也知道現在的 674 元絕對是比 30 ~ 40 年後的 673 元大得多了。
假設到時候真的最低工資變成台幣 100000 好了,相信現在一個月租金 10000 的套房價格到時也會變成 10000 * (100000 / 17280) = 57870 元。
你想會有房東蠢到不啃掉最低工資的 50% 以上嗎?
反正那個 17280 也只會因為通貨膨脹才變高,要期待它是因為國內經濟好轉所以調高根本是在作夢。
就算真的因為國內經濟好轉調高了。
但是根據台灣的政府跟商人擺爛的程度來看,物價水平到時候也是跟著那個比例在漲的。
到時候領到的錢能買的東西還是不會比現在的 673 元能買到的差多少,不如拿去存起來生利息比較實在。
反正 10 年內補繳還是可以的,只是會多加收一些利息。
利息的算法是郵局的定存利率,所以不確定是不是 10 年內會反悔的可以先把這筆錢拿去郵局定存
講來講去還是回到本段一開始強調的,事實上你連那 3000 元都領不到
國民年金只對那種從學校畢業以後只能打零工或擺地攤一輩子的有吸引力,簡單說就是工作不穩定或一輩子不會有勞保的那種繳了才有意義。

那麼不繳有沒有罰則?
基本上你結婚以後會視你配偶的經濟狀況決定是否罰配偶,但是這也是要登記在國內的配偶就是了。
如果你對於自己絕對不可能討異性喜歡這件事感到十分有自信的話,那就是不要繳就對了。
如果已經有異性朋友的然後對方又堅持一定要搞結婚這種純形式的東西才會爽,那就去國外結婚不要登記在國內,這樣就不會罰到你配偶。
如果你很有自信將來畢業以後一定年薪數百萬或是根本家裡就很有錢,結婚以後就能讓另一半在家混吃等死的,因為你的配偶沒有經濟能力所以一樣沒辦法罰。

當然我是假設博士生畢業以後都會有工作啦。
那種都讀到博士班還在擔心自己畢業以後會不會找不到工作的,那就乖乖去繳國民年金比較實在。
這篇是只給真正有資格讀博士班的博士生看的。